光大银行(601818):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
原标题:光大银行: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
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
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重要内容提示:
?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:无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股东会召开的时间:2026年1月13日
(二)股东会召开的地点: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
光大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
(三)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:
(四)表决方式是否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会
议主持情况等
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本行)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
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,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本次股东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,吴利军董事长为本次会议主席。
(五)本行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
1、本行在任董事14人,列席7人,崔勇副董事长,杨兵兵、姚威、
张铭文、李巍董事,邵瑞庆、刘俏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列席本次会议;
2、本行董事会秘书张旭阳先生及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。
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(一)非累积投票议案
1、议案名称: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
润分配方案的议案
审议结果:通过
表决情况:
(二)涉及重大事项,5%以下A股股东表决情况
(三)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
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已披露的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
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》。
三、律师见证情况
1、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: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
律师:孙凤敏、蔡思羽
2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
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、召集人资格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
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、有效。
四、上网公告文件
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
律意见书。
特此公告。
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6年1月13日
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
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重要内容提示:
?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:无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股东会召开的时间:2026年1月13日
(二)股东会召开的地点: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
光大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
(三)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:
(四)表决方式是否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会
议主持情况等
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本行)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
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,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本次股东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,吴利军董事长为本次会议主席。
(五)本行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
1、本行在任董事14人,列席7人,崔勇副董事长,杨兵兵、姚威、
张铭文、李巍董事,邵瑞庆、刘俏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列席本次会议;
2、本行董事会秘书张旭阳先生及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。
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(一)非累积投票议案
1、议案名称: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
润分配方案的议案
审议结果:通过
表决情况:
| 股东 类型 | 同意 | 反对 | 弃权 | |||
| 票数 | 比例 (%) | 票数 | 比例 (%) | 票数 | 比例 (%) | |
| A股 | 34,733,416,902 | 99.9768 | 6,791,884 | 0.0195 | 1,281,100 | 0.0037 |
| H股 | 10,671,246,507 | 99.9926 | 25,000 | 0.0002 | 764,689 | 0.0072 |
| 合计 | 45,404,663,409 | 99.9805 | 6,816,884 | 0.0150 | 2,045,789 | 0.0045 |
| 议案 序号 | 议案 名称 | 同意 | 反对 | 弃权 | |||
| 票数 | 比例 (%) | 票数 | 比例 (%) | 票数 | 比例 (%) | ||
| 1 | 关于中国 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2025 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 案 | 4,073,651,805 | 99.8022 | 6,791,884 | 0.1664 | 1,281,100 | 0.0314 |
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已披露的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
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》。
三、律师见证情况
1、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: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
律师:孙凤敏、蔡思羽
2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
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、召集人资格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
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、有效。
四、上网公告文件
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
律意见书。
特此公告。
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6年1月13日
